農曆年將至,向街坊派贈揮春拜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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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
2010年1月25日 星期一
海地賑災籌款 @ 彩雲邨
加勒比海的島國海地發生強烈地震,傷亡枕藉,極需救援。民主黨立即向社署申請批文於全港各區為災民籌款,並將善款交香港紅十字會轉交有關當局。
20/1彩雲邨3位民主黨區議員和社區主任響應行動,聯同一眾街坊義工於邨內籌款,短短一個中午共籌得$8050.6元,感謝街坊的熱心支持。
各區之街頭賑災籌款將持續至31/1,請各位慷慨解囊。
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請捐助海地地震災民
加勒比海的島國海地,在12/1星期二發生黎克特制7.3級大地震。首都太子港及附近城市家樂福 (Carrefour) 及雅克梅勒 (Jacmel) 均受到嚴重影響。
初步資料顯示,是次地震的受災人數將多達300萬人。地震後,主要設施如電力、食水及通訊服務中斷,多座建築物倒塌或損毀,包括總統府和醫院。現時,當地最迫切需要的是搜救服務、設立災區醫院、緊急醫療及心理支援予受影響的災民、清潔的食水、緊急帳篷、物流處理及通訊設施。
民主黨現正呼籲港人慷慨解囊支持今次海地地震的賑災行動。捐款途徑如下:
將捐款直接存入以下民主黨海地地震籌款戶口:
匯豐銀行 004-502-301088-002
民主黨會將捐款全數轉交香港紅十字會
立法會討論「要求釋放劉曉波」動議
星期三立法會討論由李華明議員提出的釋放劉曉波動議,建制派議員一如平反六四動議辯論,只派出少數人發言,更有不少避走休息室,不願留在議事堂內履行職務。
議案在22票支持對25票反對下遭否決(另有3票棄權)。
各議員之取態如下:
支持 (22票)
民主黨 (9票)、公民黨 (4票)、社民連 (3票)、民協 (2票)、職工盟 (1票)、街工 ( 1票)、何秀蘭、李國麟
反對 (25票)
民建聯 (9票)、工聯會 (4票)、自由黨 (3票)、經濟動力 (4票)、黃宜弘、葉劉淑儀、霍震霆、何鍾泰、林大輝
棄權 (3票)
陳健波、譚偉豪、李鳳英
無投票 (9票)
李國寶、詹培忠、石禮謙、劉秀成、梁家騮、謝偉俊、梁美芬、陳茂波、湯家驊
註:主席曾鈺成按慣例未有投票
資料來源:立法會秘書處
(聯同黨友於立法會外聲援)
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2010年1月8日 星期五
誠邀出席「釋放劉曉波」活動
北京作家、獨立中文筆會榮譽會長 劉曉波 博士於2009年12月25日(聖誕節)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11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所謂罪名只是參與起草和聯署《零八憲章》及撰寫6篇評論文章。這是典型的文字獄,是莫須有的檢控。立法會將於1月13日辯論「釋放劉曉波」議案,支聯會聯同多個團體將舉辦以下行動,繼續要求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劉曉波。
誠邀出席「釋放劉曉波」活動
l 1月10日(日) 收集「要求釋放劉曉波」簽名及聯署《零八憲章》
l 1月12日(二) 「釋放劉曉波」燭光晚會
l 1月13日(三) 立法會門外聲援「釋放劉曉波」議案
活動詳情如下:
收集「要求釋放劉曉波」簽名及聯署《零八憲章》
日期:1月10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1時至6時
地點:銅鑼灣地鐵站黃金廣場F出口(渣甸坊)
「釋放劉曉波」燭光晚會
日期:1月12日(星期二)
時間:晚上7時至9時
地點:立法會大樓與皇后像廣場間行人通道(向太子大廈方向)
程序:參與團體代表發言、朗誦劉曉波及與劉曉波有關的詩作、行為藝術、參與人士自由發言、獻唱人權歌曲。
合辦團體:獨立中文筆會、香港中國筆會、香港記者協會、國際記者聯會、國際特赦組織、香港獨立媒體網、香港大學學生會、香港基督徒學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 (自治八樓)、勞改基金會
立法會門外聲援「釋放劉曉波」議案
日期:1月13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0時30分(立法會會議上午11時開始)
地點:立法會大樓外
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
區議會討論政改咨詢 - 泛民會前請願
1月5日於第3屆黃大仙區議會第14次會議舉行前,聯同泛民主派區議員和居民向林瑞麟局長請願。
是日會議包括討論「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並作出區議會立場表決。
原動議由黃金池副主席提出,內容如下:
黃大仙區議會支持香港政制發展邁向普選,因此,我們支持政府諮詢文件提出的方向,在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29日有關決定的基礎上,以循序漸進方式,推動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方式進行改革,透過加強區議會在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的參與,提高兩個選舉的民主成分,令香港的政制安排得以向前發展。
泛民主派亦由郭秀英議員代表提出修訂動議,內容如下:
黃大仙區議會支持香港政制發展邁向普選,因此,我們要求政府在2012年實行以普選方式選出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若未能於該年實施雙普選,在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29日有關決定的基礎上,推動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方式進行改革,我們要求:
(一)2017年特首普選的提名門檻不會比現時的提名規定為高;
(二)2020年實行立法會全面普選,其提名、參選及投票權均須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取消所有功能組別議席;
(三)於2012年取消所有區議會委任議席﹔而立法會的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則以直選方式產生,以使市民有一人兩票的權利,亦令各黨派可均衡參與。
大會先表決修訂動議,但以10票贊成對17票反對,遭到否決;原動議以21票贊成對9票反對,獲得通過。
有關議程討論時各人發言之錄音,可點撃以下連結收聽。
00:00:00 – 00:09:30 ─ 林瑞麟局長解釋諮詢文件內容
00:09:30 – 00:58:40 ─ 第1輪議員發言
00:58:48 – 01:18:10 ─ 局長回應
01:18:10 – 01:22:50 ─ 議員補充發言/局長補充回應
01:22:50 – 01:31:03 ─ 修訂及原動案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