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09年開始,年滿70歲的香年滿港居民將可獲政府每年發放5張面值50元的電子醫療券(即每年250元),用以支付使用私營基層醫院服務的部分費用,計劃直至2011年為止。醫療券無須預先登記,只要到已參與此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便可使用,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2838 2311與衛生署聯絡
· 只要閣下在該年度滿七十歲,便可於該年的1月1日使用醫療券,如閣下於2009年12月31日七十歲生日,也可於2009年1月1日開始使用醫療券;
· 在首次開啟戶口及申領使用醫療券時,閣下須出示身份證,並簽署同意書,請注意,長者卡是不能代替身份證的;
· 醫療券不可用於住院、手術及買藥上;
· 每年未用完的醫療券可累積,但必須於2011年12月31日前使用。
(已參加「長者醫療券」的私營機構,將貼有綠色標籤以咨識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