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一輛客貨車鏟上行人路,釀成一死二傷慘劇,深感悲傷,民主黨黃大仙黨團一直都有留意上址的道路安全情況,去年3月再去信水務署提出加建圍欄,終在同年4月28日獲署方書面同意,但運輸署及路政署作風官僚,以諸多藉口拖延工程。
日前,我們於區議會「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上強烈讉責運輸署及路政署嚴重行政失誤,容許行人路長期不符合規格,漠視行人安全;亦強烈讉責水務署因方便泵房車出入泵房,多年來阻撓平整地面及加設圍欄工程,間接造成2011年3月11日交通意外悲劇。
我們要求署方兩星期內訂出臨時措施(如加設水馬)保障行人安全;並要求交出具體施工時間表,盡快落實加設圍欄及進行平整地面工程。
黃大仙黨團處理事件日程
2008至2010年 | 水務署為了遷就泵房車,讓泵房外行人通道向馬路方向傾斜,對行人及輪椅使用者構成危險。我們多次向署方提出設立行人路圍欄及進行地面平整工程。 |
2010年4月 | 水務署回信,同意我們的建議,於水泵房外加設圍欄。 |
2010年6月 | 約見運輸署、路政署及水務署實地視察。並成功獲得所有署方同意加設圍欄,由運輸署及路政署執行工程,預計2-3個月內完成。 |
2010年11月 至 2011年2月 | 路政署表示地底設有公用設施,無限期拖延工程,我們表示強烈不滿,因加設圍欄工程經常遇上地底設施,署方絕對有能力解決,不應作為拖延工程藉口。 我們重申署方有責任加設圍欄及進行地面平整工程,保障行人安全。 |
2011年3月 | 一死兩傷交通意外不幸發生。我們於黃大仙區議會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上強烈譴責署方嚴重行政失誤,拖延工程,間接造成交通意外;同時我們收集居民簽名,要求署方盡快展開工程。 |
3月31日 | 與運輸署、路政署及水務署實地視察,要求署方須於2星期內制訂臨時措施(如加設「水馬」)及交出施工時間表。 |
(2010年建議獲接納的回信)
(意外發生後,再與政府部門實地反映訴求)
(呈上交通事務委員會之聲明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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